日企文化的思考(上)
日本企业文化的主要精神是团队合作精神与创新精神。其团队合作精神所凝聚则是日本的民族精神:在不利于民族生存、发展的外部自然环境中,把个人融入团体,凭借团体的聪明和力量来赢得个人的生存与发展,所以,团结、协作、同甘共苦、休戚与共,甘愿为团队、民族、国家不计个人得失,勇于奉献和勇于牺牲,就是以民族精神为主导的企业精神。其创新精神也源自于民族精神:基于生存危机的忧患意识,日本民族形成了非凡善于学习和借鉴其它民族的成功经验,吸收各民族之长,以创新求求生存,从而建立了日本的“多元合金文化”。这样的创新体现在治理上,将企业主的利益与雇佣者的利益统一起来,调动生产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劳资”双方,共存共荣,从而从根本上消除了劳资矛盾,即被马克思看作的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尽管“企业文化”的治理思想是美国人最先提出,但却在日本获得巨大的成功。

某些人抨击企业文化终身雇佣制会影响、束缚有才能的人,并产生人才老化的问题。这是从西方价值观产生出的担忧。步入成熟年华的人,往往已有了其人生理想与奋斗目标,只有在无法实现之后才会调整目标。在开始择业时,是双向选择的,即企业和员工相互选择,企业提供给每个员工自我实现的各种保障,所以,既然获得了自我实现需要的保障之后,就获得了安全感,就没有“跳槽”的社会流动之必要了,而且也不会有失业而被推向社会的威协。企业确保每个员工能力的不断提升和收入的不断增加,因此,员工归属企业之后,完全没有后顾之忧,又还有什么理由不勇往直前、冲锋陷阵去实现自我价值呢!日本企业提供给员工的保障远比西方的社会保障更多、更具可靠的归宿感,每个成员为实现自我可以在团队中获得比西方企业所提供的条件更多更好的支持,从而有更多机会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与奋斗目标。
1981年美国经济学家威廉·大内出版了《Z理论——美国企业如何迎接日本的挑战》,在此书中,他采用比较研究方法,将美国企业的A型组织治理同日本企业的J型组织治理从七个方面进行对比,提出其闻名的“Z理论”。
A型组织:把由领导者个人决策,员工处于被动服从地位的企业称为A型企业。
它的特点:、短期雇用;、迅速的评价和升级,即绩效考核期短,员工得到回报快;、专业化的经历道路,造成员工过分局限于自己的专业,但对整个企业并不了解很多;、明确的控制;、个人决策过程,不利于诱发员工的聪明才智和创造精神;、个人负责,任何事情都有明确的负责人;、局部关系。
J型组织:、实行长期或终身雇佣制度,使员工与企业同甘苦、共命运;、对员工实行长期考核和逐步提升制度;、非专业化的经历道路,培养适应各种工作环境的多职能人才;、治理过程既要运用统计报表、数字信息等清楚鲜明的控制手段,又注重对人的经验和潜能进行细致而积极的启发诱导;、采取集体研究的决策过程;、对一件工作集体负责;、人们树立牢固的整体观念,员工之间平等相待,每个人对事物均可做出判定,并能独立工作,以自我指挥代替等级指挥。
Z理论:威谦·大内认为日本的经营治理方式一般较美国的效率更高,美国企业应向日本企业治理方式学习。认为一切企业的成功都离不开信任、敏感与亲密,主张以坦诚、开放、沟通作为基本原则来实行“民主治理”。
企业文化包括三层内涵:居于的核心位置的是各种经营理念、价值观、哲学思想等精神意识,中间层是制度及企业人员的行为,最外层是产品、技术、物质。产品技术物质只不过是企业的理念精神等意识形态经过制度下企业人员的行为而外化的表现形式。在整个企业文化中,起决定作用的是核心部份——即理念精神等意识形态。然而,研究者们所盯着的只是日本的产品、技术、物质,看不到这些产品技术物质的产生根源是来自其文化核心——精神意识。这种精神意识不能离开本民族和国家的文化、历史及民族心理。